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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艺高人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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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落时分,燕子城迎来了又一个进出城的小高峰,城门守卒少不得借此盘剥捞外快,大多数卖了东西出城的农人和急着进城投宿的旅人也只能忍气吞声。

    这座小城在上京城东南面,相隔八百里,虽说日夜疾驰两日可到,可又并非在紧急军情的驿道上,也就只是无关紧要的一座小城。因为有八百驻军,主管民政的县令大多数时候不得不看军营脸色,就连城防营亦是握在驻守本地,号称吴将军的那位校尉手中。

    此时此刻,从进城的一拨旅人手中讹诈了一串钱,一个矮个军士曾兴高采烈地在手里扔着玩儿,突然就只见不远处有一行车马过来,顿时眼睛大亮,打了个呼哨道:“肥羊来了!”

    然而,他话音刚落,后脑勺就被人狠狠拍打了一下:“给我闭嘴!蠢货,擦亮你的眼睛,看看那跟车的都是什么人!”

    那矮个军士使劲揉着后脑勺,正在腹诽那队正的倚老卖老,可看清楚来人之后,他就不由得收起了那点贪婪的小心思。随着那一行车马的渐渐靠近,就只见统共两辆马车,前头一辆是清油车,后头一辆则是黑油车,而随行的则是二三十个汉子。

    寻常商队也常常会有那么多人,可怎么也不可能人人骑马跨刀!更何况,马上骑手个个体格骠悍,精神十足不说,就连那一匹匹马亦是膘肥体壮,分明都是一等一的军马!

    能有这样一行随从,前头那辆看似只是寻常清油车里坐着的主儿,摆明了非富即贵!

    看都不看其他进城出城的人,队正已经是一溜小跑迎上前去,可他还没到马车前,就被头前一个侍卫横刀拦住。他连忙满脸堆笑地说:“卑职是城防营第三队队正,如今天色已晚,城门关闭在即,所以为免耽误贵人的功夫,特意来迎候……”

    还没等他说出下一句话,车中就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把路引给他。”

    闻听此言,那队正方才如释重负。在城防营这种地方,最怕的就是某些骄横跋扈的贵人仗着身份根本不出示路引,出了事情却要他们这些小人物顶缸。如今这车中人既然还讲道理,那就好办多了。眼见那拦路的护卫拿出路引面无表情地递了过来,他慌忙伸出双手接过。

    可入目才扫了一眼,他便面色大变,原本就略躬着的背,此时此刻更是完全佝偻了下来,弓得犹如一只大虾米。

    “原来是霍山郡主路经燕子城,卑职立时让人清道让路……”

    “不要太兴师动众,快点让我们入城才是正经!”

    “是是是……”

    车中发话的越千秋长长舒了一口气,非常庆幸不用打起车帘和人说话。最恨坐车的他现在恨不能一整天就窝在车里别出来,免得多一个人看到他眼下的尊容。别说是他,就连一贯上窜下跳最是活络的小猴子,这几天也完全蔫了,整日哭丧着脸。

    他再次瞥了萧敬先一眼,就只见人一眼看上去仿佛淡妆素抹,看不出任何修饰痕迹,眉眼精致如画,女子的纤弱阴柔展露无遗。要不是他这几天已经看惯了,真的认不出来。

    他甚至很怀疑越小四如果站在这里,是否能认出这家伙来。萧家人的化妆功夫实在是太恐怖了!就那么几个瓶瓶罐罐的东西,媲美后世整套整套的化妆品!

    最重要的是,萧敬先上身一件石青小袄,脖子上是一条貂皮围脖,下头穿着盖过了鞋面的雨过天青色百褶裙,仿佛一点都不别扭,他简直打心眼里服了这个疯子。

    天底下有几个人能猜到,大名鼎鼎的昔日妖王,现如今竟是女装出行?

    可你女装癖别拉上我啊,我这一身都快穿得要发疯了!

    小猴子扯了扯袖子,终于忍不住结结巴巴地叫道:“郡……郡主……”

    萧敬先微微一笑,见小猴子满脸可怜巴巴,他这才淡淡地说:“忍着点,习惯成自然。”

    习惯你个头,这种事如果能习惯,天底下就没有不能习惯的事了!

    越千秋气得随手拿了个橘子就朝萧敬先扔了过去,结果人轻轻松松接住不说,还慢条斯理地说:“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我大燕虽有橘子,但不好吃,这是和南朝互市才有的一等品,要扔扔别的,别糟蹋了好东西!”

    听外头的人声,知道如今已经正式进了这座燕子城,越千秋纵使有千般气恼,也只能暂且憋在心里,此时索性硬梆梆地问道:“进城住哪?又是和之前一样,包下一整座客栈,生怕别人不知道霍山郡主到了燕子城吗?”

    “没错。”萧敬先微微一笑道。

    越千秋一看人那脸上满满当当写着你懂的三个字,顿时闭上了嘴。

    他们已经出来五天了,每天清晨出发,傍晚投宿,算下来一天要走一百多里,除却在算准前方没有城池的时候才会露营,已经算是很快了,但和日夜兼程赶路还是没法比。

    然而,上京城那边估计能瞒住三五日顶天,这会儿肯定已经捂不住消息了,只要上京城六百里加急通知各处交通要道,他和萧敬先的图像很快就会和严诩他们一样撒遍各处。

    严诩等人也是因为那些影子图形的关系,走不了太快,毕竟这又不是在南边的大吴,没有驿站可以给你随便换马,大白天在官道上不要命地打马疾驰也极其惹眼,所以这就注定了两拨人都只能用隐秘安全却又缓慢的渠道南归。

    在这种情况下,一路缓缓而行,踪迹有案可查的霍山郡主萧卿卿,最不容易惹人怀疑。

    可明白归明白,当马车最终停下来的时候,越千秋也不知道给自己打了多少勇气,这才做好了下车的准备。而小猴子速度快,一骨碌爬起来先钻下了车去,等他下车时,却还非常殷勤地举着手打算搀扶他。他有心没好气地拍开那只手,可最终还是深吸一口气扶了一把。

    稳稳落地的他扫了一眼四周,见侍卫们已经守住了这家客栈的出入通道,他这才抬头看了一眼,却见这座其貌不扬,只不过看上去还算齐整的客栈,挂着的牌匾赫然是百年客栈四个字。心情本来就糟糕的他不禁没好气地说:“口气天大,就这么个地方,也敢号称百年?”

    话音刚落,他就只听到身后传来了萧敬先那清冷的声音:“小千,别吹毛求疵,这在燕子城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地方,百年两个字只是招牌,并不是说真的开了百年。”

    “是是是,小姐慧眼如炬。”迎出来的掌柜本来就被这偌大的阵仗给吓得直哆嗦,此时听到这话,他不禁如释重负。可他才刚轻松下来,转瞬间就只见那位年纪丁点大却气派不小的小侍女朝自己冷冷看了过来。只不过目光一次碰撞,他忍不住低下头去。

    乖乖,这看上去顶多十一二的小侍女怎么眼神这么凶?

    “什么小姐?这是我家霍山郡主。”越千秋瞅了萧敬先一眼,着重强调了这家伙“霍山郡主”的身份,见掌柜果真更加惶恐,他就瞥了一眼小猴子,干咳一声说,“小袁子,还不赶紧带人进去换铺盖换摆设?”

    听到这一声小袁子,小猴子只觉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宁可听人家叫自己一百声小猴子,也不愿意听到这一声小袁子。

    可之前严诩把他留给萧敬先,说是给越千秋当帮手的时候,萧敬先给他的是两个选择,要么扮侍女,要么装宦官,没有第三条路可走。奈何他干干瘦瘦,其貌不扬,又不像唇红齿白的越千秋,站在身材颀长容貌出众的萧敬先身边极其不般配,顿时傻了眼。

    他之前听说越千秋一度扮成书童,不禁讨价还价,声称自己可以扮成越千秋之前陪着萧敬先出京时那个书童的样子,结果萧敬先只是简单地比比两个人身高和块头,他就立刻蔫了。

    而萧敬先的理由也非常充分,萧家在上京城外的别庄里,确实有那么一个憨憨的小书童,只要说出城之后霍山郡主嫌人太憨傻把人丢下了就天衣无缝。反而他要扮演的那个宦官,在那座曾经的兰陵王府,后来的霍山郡主府是有底子可查的。

    于是,那时候小猴子反驳不能,只能接受事实,委委屈屈答应了。

    此时,他不用装就哭丧着脸应了一声是,随即叫了几个侍卫去后一辆装行李的黑油车搬东西。而那掌柜哪敢在此耽搁,虽说有打前站的早到一步,给了他一整锭白银让他腾屋子,可他到底还没完全备办妥当,还有几个客人并不肯搬,此时他少不得慌忙跟着入内。

    当一阵鸡飞狗跳,所有客人尽数搬走之后,他就笑容可掬地把这一行人迎了进去。

    这家百年客栈统共二三十间客房,安置这一行三十余人绰绰有余,至于最好的一明两暗三间上房,则是留给了萧敬先和越千秋小猴子。

    当萧敬先和越千秋先后进了屋子时,就只见一应铺盖已经都换上了自带的那一整套东西,喝茶的茶具都换了新的,至于醒目处的瓷器摆设,也全都换了一遍,乍一眼看去竟多了几分雅致的气息。对于这样的做派,在燕子城这种地方没怎么见过贵人的掌柜自不免咂舌。

    而小猴子其实根本没怎么动手,刚刚完全是两个侍卫在前后忙活,他也就是打个下手。此时见萧敬先四下一看微微颔首,仿佛还算满意,他忍不住长长舒了一口气。

    萧敬先摆摆手吩咐那掌柜先行退下,等到掌柜点头哈腰地离开,还带上了门,他冲着小猴子打了个眼色,见人立刻老老实实到门外去监视四处动静了,他才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旋即看着越千秋道:“知道我为什么要来燕子城吗?”

    “知道才怪!”越千秋才懒得听萧敬先卖关子,“赶紧说,否则难道让小猴子这月黑风高的天一直在外头吹冷风?”

    萧敬先微微一笑,随即就说出一句让越千秋大惊失色的话。

    “算算日子,皇上也许会从这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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