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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三、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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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购买VIP章节数达到一定比例后可看正文  这个时候的猪肉可比现代贵得多, 不过好在村里人最爱的还是肥肉, 所以排骨的价格相对而言还稍微低一些。

    陆斯羽本来也没打算热情招待,但是看到屋子里那件衣服,他还是买了排骨,也算是好好招待了庄锦寒。

    他打算做黄豆排骨, 可是在切排骨的时候他又遇了难, 不为别的,因为自己力气太小, 实在是切不动。

    “我来吧。”庄锦寒一早就站在一旁,这位大少爷原本是打算袖手旁观,可是看到陆斯羽笨拙地切着排骨,还切不动,终于忍不住上前。

    陆斯羽看着他, 庄锦寒的身形绝对属于消瘦类,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力气的人,他忍不住问:“你行吗?”

    “怎么不行,跟你这个小屁孩比我的力气估计要比你大十倍。”庄锦寒随意说道,吊儿郎当的模样完全看不出哪里温文尔雅。

    陆斯羽:妈蛋,你怎么不装了, 继续装啊!!!

    与此同时, 庄锦寒一刀下去, 已经将排骨切成了两半。

    陆斯羽微笑:“庄哥果然厉害, 那就麻烦你再多切几刀吧, 切小一点。”

    现成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庄锦寒说自己力气大果然也不是瞎说,之前陆斯羽用尽力气也切不断的排骨在他手里像是变成了软骨,切下去完全不费力气。

    不一会儿,一堆排骨全都切好了。

    “谢谢庄哥了,接下来我来吧。”陆斯羽笑着说道,接过庄锦寒手里的刀,然后用清水把排骨洗干净。

    “月月,烧火。”

    “好的,大哥。”陆斯月连忙过来,眼神悄悄看向庄锦寒,眼神中带着一些敌意。

    小孩不会掩饰情绪,庄锦寒自然很容易察觉到了陆斯月的敌意,心里有些莫名其妙。

    陆斯羽挡在两人中间,低声道:“月月去烧火吧。”

    “嗯。”陆斯月点头,坐在灶头后面开始生火。

    这个活她已经做了很多次,所以这时也是轻车熟路,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在发泄,她的动作要比以往粗暴很多。

    火升起来,很快锅里的水就热了。

    陆斯羽还是照着以往的习惯,把排骨先用热水过滤一下,然后再把排骨取出,换水。

    黄豆排骨其实是一道比价容易的菜,只是眼下食材不全,他也只能随便做一做,加的调料也就是盐和酱油,再没有多余的调料,但即使如此,没过多久屋里就出现了肉的香气。

    陆斯云从外面跑进来:“大哥,好香啊~~”

    陆斯羽微笑:“今天给大家改善一下伙食,所以特意做了一道黄豆炖排骨。”

    “排骨?”陆斯云猛地抬头,“大哥,今天有肉吃吗?”

    “嗯。”陆斯羽点头。

    “大哥,云云可以不吃肉的。”陆斯云年纪虽然还小,可以知道家里的环境不好,特别是爹娘去世之后,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个话题,也知道现在家里全靠陆斯羽撑着,所以他一直告诉自己绝对不能任性。

    陆斯羽愣了一下,随即很快知道了陆斯云的意思,摸摸他的头:“没事,大哥有钱,而且只是偶尔吃一顿,以后我们还要天天吃呢,可不能吃腻了。”

    “怎么可能吃腻,那可是肉啊。”陆斯云嘟囔着,鼻子一动一动,显然也是在闻着锅里的肉香。

    一旁的庄锦寒听到这里,总算是猜到了陆斯月对他的敌意来自哪里,大概是觉得自己的到来让家里破费,所以不喜欢看到他。

    然而在庄锦寒眼里,陆斯羽绝对是一个会享受的人,虽然不知道这个念头来自哪里,但他就是这么觉得。

    排骨这点钱在他眼里不过是小钱,他虽是来蹭饭吃的,却也不会没脸没皮,想着等回去之前拿些钱出来,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炖排骨是比较费时间的,也不需要太过处理,几人就站在一旁,闻着锅里飘出来的香气。

    庄锦寒吃过许多好吃的,可是也没想到只是普普通通的黄豆炖排骨就勾起了他的馋虫,肚子更是咕噜噜直叫,恨不得立即开动,这样的反应不禁让他暗忖难道真的是太饿了?

    许久,陆斯羽掀开锅盖,用筷子夹了一筷排骨,在嘴边吹了一会儿:“乐乐来,自己用手拿着。”

    自从陆斯羽到来之后,他就一直在培养三个小孩吃饭前洗手的习惯,今天排骨的香气已经飘了这么久,站在旁边的两个小的自然早就洗好了手,只等什么时候开吃,所以他让乐乐用手接排骨的时候也不怕他的手太脏。

    陆斯乐一块,陆斯云一块,他又招呼陆斯月去洗手,又给了她一块。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都是一样吃的,可是站在灶头旁吃就是比端上餐桌要美味。

    陆斯羽在盆里装了冷水,又从灶头中间的小锅里舀出热水匀了一下:“庄哥你先洗个手,我再给你。”

    庄锦寒很想说他没有站在灶头旁吃菜的习惯,但是因为陆斯羽说了,他也顺势洗了个手,然后手里就多了一个排骨。

    看着三个小的都在啃,他也忍不住上手,不是,上嘴,刚刚咬了一口,他就察觉到了刚出炉排骨的味道确实要比放了许久的排骨味道好很多,外凉里热,一口咬进去,嘴巴里都是暖乎乎的感觉。

    因为炖的久了,排骨跟黄豆的味道融合,滋味真是说不出的美味。

    庄锦寒不像三个小的,一点点慢慢吃,他是直接一口咬下,所以他吃完了,其余三位还在吃,目光忍不住看向陆斯羽……手里的排骨。

    “开饭了再吃。”陆斯羽迅速把筷子上的排骨咬进嘴里,虽然并没有接触到筷子,但这动作却很快,像是有人要来抢一样。

    庄锦寒无奈扶额,他倒是真的不缺这口吃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陆斯羽家里的黄豆炖排骨竟然特别的好吃,即使是他都按耐不住口腹之欲。

    不过庄锦寒总归是庄锦寒,只是一会儿,他就调整了自己的心情:“这道菜已经入味了。”

    “嗯,我正要盛出来呢。”陆斯羽含糊道,顺便把嘴里的骨头吐出来。

    面对庄锦寒,其实他应该要更加礼貌一些,更加尊重这人,可是想到自己跟这家伙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他也不在乎这个,也就没有把庄锦寒当成大少爷。

    这顿饭除了黄豆炖排骨之外,米饭跟以往一样的粥。

    陆斯羽倒是有实力顿顿给几个孩子做实心的米饭,可是农村里所有都是这样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是白粥,他好歹一天三顿,有些家庭一天两顿的比比皆是,再搞特殊就不太好了。

    索性他煮粥的时候分量比较多,因此三个孩子的气色最近看起来倒是好多了。

    古代没有电饭煲,再加上农村一般只用一个锅,因为热锅可以省柴火,一旦做了炒菜,锅就要腾出来,接下来煮粥还是用同一个锅。

    不过在煮粥的同时,陆斯羽也把之前盛出来的黄豆炖排骨搁在木架子上,一起放进锅里,以免这道菜凉了。

    这顿饭是陆斯羽自穿越以来吃到第二好的一顿饭,最好的那顿饭自然是在庄锦寒家里吃的那顿。

    他也没问庄锦寒好不好吃,这人家庭条件那么好,不管他做什么都不会引起这人的在意,索性就做一道简单的菜,最好就是吃了之后再也升不起来他家的想法。

    热粥、热菜,三个小的一直都在低头猛吃,但是对于排骨,却不太出筷子,还是陆斯羽一个个夹过去,他们才会吃。

    至于陆斯羽这边,他这段时间没吃好的,可也只是短时间而已,只当是换个口味,他终究是带着淘宝穿的,比许多小说里只有隐形金手指的主角都不一样,所以也不会纠结会不会吃不到好的。

    对于淘宝的存在,陆斯羽有些莫名,可是既然穿越的时候都发生了,出现一个淘宝也不足为奇。

    庄锦寒吃的也很慢,黄豆炖排骨的味道虽好,可经过之前那次,他也淡定了许多,不再出现失态。

    吃完饭,三个小的又嚷嚷着让陆斯羽讲故事。

    “好,那我们今天讲后羿射日的故事。”陆斯羽低声道,抱着陆斯乐坐在火炉边,一点点讲着传说中的后裔射日神话。

    庄锦寒也坐在一旁,跟着三个小的一起听陆斯羽讲故事,听着听着,也入了神。

    似乎很有趣的样子。

    陆斯羽心里狠狠被触动,看着陆斯月的小脸,心想这孩子怎么就这么懂事呢,明明就该是小学一二年级被宠着捧在手心的孩子。

    他拉过陆斯月的手,握在手里:“怕大哥着凉就快点回去。”

    陆斯月仰着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嗯。”

    陆斯羽心里再次被触动,却只是无奈感慨:“你这孩子。”

    陆斯月的双手被陆斯羽包在手心里,不一会儿就热了起来,她突然觉得现在的日子虽然不好过,但她的心却暖了起来,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大哥。

    虽然大哥醒来之后跟以前有了些许不同,但她更喜欢现在的大哥,会轻轻地跟她说话,会握着她的手,会摸她的头,还会对她说“乖”,真的真的很温暖。

    两人回了屋子之后,还有两个小的也已经醒了,现在正窝在被窝里瞪大了眼睛看着两人,怯生生的模样令人疼惜。

    眼下的时间大约是下午三四点,如果是在现代,陆斯羽估计已经开始考虑晚餐吃什么了,不过在这里,别说是现在,就算是平时,一般人也只吃两顿饭,除非是晚上还要干活,那就会多吃一顿。

    陆斯羽在这里醒来后已经吃了两顿,按理说也不至于再有第三顿,可惜对于吃惯了干米饭面食的他而言,单纯的两碗粥根本解不了饿。

    “月月你觉得冷的话就去床上躺着,我去爹娘房里看看。”他拍了拍陆斯月的肩,让她去床上躺着,虽然这里的被子硬邦邦的,但也聊胜于无,好歹能让身体稍微热起来。

    陆斯月认真点头,眼下陆斯羽已经回来了,她也不再担心:“那大哥你慢点。”

    “嗯。”陆斯羽应下,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下了床之后他的身体似乎在一点点慢慢好起来,正好闲着,免得到时候上了床进了被窝,就再也不愿意出被窝。

    陆父陆母的房间就在隔壁,直接穿过小房间中间的木门就能过去。

    之前陆父陆母去世后,原主就立即生了重病,也没来得及送二老最后一程,所以记忆中的这个房间也相对热闹一些,而这次再过来,陆斯羽明显发现这个房间显得十分冷清,比之家徒四壁更加家徒四壁。

    木板床上没有被子,旁边的柜子里也没有被子,显然是已经全部被搬到了隔壁,而实际上这个家总共也只有三床被子。

    这个房间一眼就能看清,不过陆斯羽还是走到了土灶台后面,根据原主的记忆,在一个角落的小洞里找到了一个灰色的小包,打开包,他也看到了这个家最后的一点铜钱。

    统共是两百一十三枚,如果一枚铜钱折合人民币一块钱,就相当于这个家只剩下两百十三块钱。

    实际上这个家原本是不穷的,毕竟陆父是秀才,不需要缴纳税收,所以所有耕种收入都能归自己所有,一般陆父会把一部分粮食卖出去,剩下一部分粮食留做自己家的口粮,可是之前陆母重病,钱用的差不多不说,就连粮食也卖了一些,原想还是命比较重要,这年先借着过日子,等来年丰收再多留一些,总能赚回来。

    可是谁又能想到先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家里无粮,陆父先上山找食物,陆母撑着身子也随他上了山,然后就是雪崩,竟是让两人的性命都在这次雪崩逝去,只留下四个孩子。

    如果不是陆斯羽来到这里,恐怕这个家就只剩下三个半大的孩子了。

    两百多文钱,即使是在平时,也买不来多少粮食,更何况是在这个大雪纷飞的气候里,可是家里四口人,总不能一直靠着大伯一家生活,白白让那一家人多了四个负担,这恐怕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负担的。

    除了大伯之外,还有二伯,四叔和五叔,也就大伯家环境稍微好一些,还能救济救济,另外三家本身就难过,再加上原主记忆中陆父似乎还曾经像几家借过钱,看在兄弟的份上,那几家也都借了钱,可谁又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救急不救穷,如果只是一时之急,很多人都会愿意施以援手,可是偏偏陆斯羽这边四个显然都是穷的,帮个一两次也就算了,要多帮几次,他们估计也无能为力。

    好歹这几家还帮着葬了陆父陆母。

    想通了这些,陆斯羽并不觉得那三家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只能感慨世事无常,在这个时代大家都活的艰辛,也怪不得别人。

    这个地方是陆父陆母藏钱的地方,出事之前因为去的是山上,就没有带钱,好在是这样,还能给家里留下些什么。

    他捏着两百多文钱,径直往大伯家走去。

    刚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一阵叫声。

    “娘,娘,羽哥来了~~”

    陆家兄弟五个,各个都生了最少两个儿子,所以也算是一个大家族,所以大家叫人都是以名字里的单字为前缀,后面再哥、姐、弟、妹等等,听着倒是雅气,实际上用方言一说也就那样。

    叫唤的人是大伯娘家的三儿子,在这前面还有一儿一女,都比陆斯羽要大,儿子已经娶了媳妇,女儿也已经嫁了人,到了三儿子这里年龄因为还没到,但是还窝在家里。

    听到三儿的叫声,大伯娘很快出了门,看着陆斯羽的眼神有些惊喜:“这是好些了?”

    陆斯羽点点头:“喝了大伯娘的粥,又睡了一觉,总算好些了,还要多谢大伯娘。”

    融合了原主的记忆之后,陆斯羽也知道原主因为一直跟在父亲学文化,说话跟其他人也有些不同,所以也不怕漏了馅,索性大大方方跟大伯娘说话。

    “好了就好,好了就好,”大伯娘连忙点头,“外头冷,要不要进来坐坐?”

    陆斯羽摇摇头,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大伯娘,您也知道,我们家现在都没有粮食了,这……”

    他说到这里,大伯娘的脸色也有些尴尬,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好在陆斯羽在来之前就已经想过这回事,连忙开口缓解大伯娘的尴尬,摊开手摆出不久前拿到的铜钱:“大伯娘,我之前找了下,家里还有两百多文钱,我想家里实在没有粮食也不行,所以想大伯娘帮个忙,看看村子里哪一家还有余粮,我想买一些,好歹度过这段时间的困境。”

    大伯娘看着他手里的铜钱,也知道自己之前想岔了,但看着陆斯羽的神情,她又忍不住开口:“这是你家里所有的钱了吧,现在的粮食贵,要是都买了粮,估计买不了多少。”

    陆斯羽苦笑:“大伯娘,我们四个人,总不能一直蹭饭吃,最近天气不好,大伯娘家也无以为继,而且家里还有弟妹,总归要让他们吃饱,等这段时间过去,来年开春了,我再去找一份工作,无论如何都会把他们三个养大。”

    帮一次是情分,一直相助却没有那么容易,大伯娘虽然没有说出口,可心里还是有些纠结,毕竟家里还有那么几口人要养活,多四个人就是多四张嘴,对一个普通的农家家庭也有很大的负担。

    想到这里,大伯娘还是点头:“行吧,我想村长家应该还有粮食,我陪你去找一找村长,村长人好心善,我们多说说,应该能通融卖点粮。”

    两人往村长家里走去,一边走,大伯娘一边给陆斯羽科普村子里的存粮情况。

    一个小村子,本身大家就都不富裕,再加上最近又下了这么一场大雪,之前镇上粮食涨了一次价,不少人家都把多余的粮食卖出去了,留下的也只是满足一家几口这几个月的需求,所以大家都不太会卖粮,唯独村长家会多留一些粮食。

    陆斯羽一边听,一边记,想办法把这些事跟原主的记忆融合。

    很快,两人就到了村长家。

    陆家村的村长同样姓陆,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不过从外貌看,村长的样子就像是五十来岁一样,生活在古代农村,看起来比真实年龄老并不是一件稀罕事,实际上在这里,四十来岁的人就该长得像村长这个模样。

    听了大伯娘的话,村长也点了点头,看着陆斯羽,眼里满是同情:“真是苦了你了,不过我们家里的余粮也不多,如果是以前,还能多卖你一些,现在情况特殊,就按照平时的价卖给你怎么样?”

    平时的价,也就是在大雪来之前的价格,比如今的市场价低出不少。

    陆斯羽也不贪心,连忙点头:“那就谢过村长了。”

    买了粮,陆斯羽心也定下,有了这些粮食,他就可以通过淘宝偷偷给三个孩子加餐,只要加的不是太过离谱,应该不会引起大家的怀疑。

    曾几何时,陆斯羽也幻想过回到小时候,回到初中,或者是回到古代大展宏图,长大后认真想了想,还是算了,他苦读十二年,好不容易才摆脱高考的恶魔,达到想买什么买什么的成就,再让他回去过那种一个礼拜手里攥不到一百块的日子真的很艰难。

    至于去古代就更加了,现代社会的年轻人哪个不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让回到古代种田估计要不了几天就得心肌梗塞。

    回完帖子,陆斯羽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他叹了口气,不甘不愿接起电话。

    “喂,妈。”

    “妈什么妈,我有没有警告过你,在你没有结婚之前不准叫我妈!!!”电话对面响起河东狮吼,震得手机嗡嗡直响。

    所幸陆斯羽早已身经百战,在陆妈大吼之前就移开了手机,直到手机里不再有声音,他才缓缓将手机移到耳朵旁。

    “你又移开手机了是不是?”陆妈的吼声再次响起,早已摸透了陆斯羽的性子,属于典型的姜还是老的辣,“你这个臭小子,叫你结个婚都七推八推的,我把你生下来不是让你气我的!!!”

    陆斯羽不敢再移开手机,只好捂着耳朵低声回复:“妈,不是我不想结婚,这不是找不到合适的么,其实现在年轻人不结婚的很多是不是,不差我一个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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