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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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走到后门门口,程肯就感觉身后有一阵在酒吧里也显得突兀的急促脚步走来,程肯敏锐地转过身来:“谁?”

    来人确实让程肯吃了一惊。

    有什么比现在碰到前男友更让人糟心的事情了吗?

    没有了。

    林昱穿着浅灰色的衬衫,抱着手臂,皱着眉,一脸怒气地看着她,冷笑:“我刚刚就说怎么有点眼熟。果然是你。”

    程肯揉了揉太阳穴,她实在不想在这里再弄出是非招惹上这尊大神:“林昱啊,有事吗?”

    “怎么,耽搁你酒托的生意了?”

    程肯不想理他,按着脑袋就推开后门往外走。

    后门外是个狭小的巷子,程肯快步往外面走,林昱不依不饶地追在程肯后面,等到程肯走出门口,一把把程肯推在后门旁的墙上,墙是做旧的砖石风格,坑坑洼洼撂得程肯骨头都疼得抽,程肯一把拍开他的手:“林昱,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

    林昱怒气更胜,一脚踹在一旁无辜的垃圾桶上:“你不是答应过我不再来这种地方的吗?怎么,辛苦的活儿干不下来,还是这里来钱快是吧?你说,你今天想完成多少的业务量,看在过往的情面上,我给你开一瓶路易十三?”

    程肯冷笑了一声,揉了揉自己的肩膀:“林昱,你搞搞清楚。” 程肯往后退了一步,她明明比林昱还矮上一头,却宛如一只骄傲的公鸡一样昂着头,吊着眼睛手臂交叠着,居高临下一般地看着他:“当你在肖晴的床上被我抓奸的时候,就没有资格来跟我说任何这样的话了。“

    林昱被哽了一下,眼光中怒气渐消,叹了口气,透出了三分无奈来,隔着身后五光十色的世界显得突兀而无力,摸了摸自己的鼻尖:“我说过了……那次我们都喝多了。你如果非要揪着这件事情不放,我也不说什么。但你也不能作践自己,你答应过我的。”

    程肯冲着狭小巷子出口红灯闪烁的“鸳鸯洗浴店”的牌子翻了个白眼,并不接话。红色的霓虹灯一闪一闪,晃得人有些不知今夕何夕。她只觉得此情此景实在是没啥意思,当年天真困于情爱也就罢了,若眼前人还是那个让她笃定不会背叛自己的人,时光耗了也就耗了,不存在浪费。只是眼前不过也是个过客,不值得花精力,也不值得花时间。程肯满腹心思还吊在在包厢里收集到的信息里,虽然可能只是一丝小线,但这丝小线可能就关系着她的功名利禄、前程美景——她有这样的机会并不多。不管怎么说,反正这些都跟她眼前的人扯不上一丝关系。她心里盘算着过再过多久进包厢里去——然后找个理由开溜。

    而此刻,后门又被吱呀一声打开了,走出个男人,程肯不由自主地瞥了一眼——男人看到两个大活人在这里也有点惊讶,向他们看了过来。程肯扭头正好看到他的正脸。男人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有一股书卷味的帅气,五官每一个都是规规矩矩,合在一起有一种清泉流水般的润泽之感,眼光扫过来,透露出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之气,看到他们,也未有什么惊讶的神情,冷漠得像是看见了两只在碧绿的爬山虎的墙上趴着的壁虎,自然的一扫而过。

    那个男人扫了他们一眼,薄唇抿了抿,又冷漠地望了望巷子两头——另一端是个死胡同,那个男人又望了望身后的门,似乎纠结了一番,然后做出了决定似的,往死胡同那一端走了过去,做到尽头,停下,窝在阴影里掏出手机打字。

    程肯挑了挑眉。这人倒是奇了,别人一般从后门出来看到一男一女,多半猜测是喝高了出来野合的,一般能避则避,迷信还说了,看见野鸳鸯一年不顺——这人窝这里干嘛呢?

    林昱看着程肯一脸心不在焉又满不在乎的表情更是气结,不过他有错在先,自然说话的语气也软了些下去:“小肯,你来这里干嘛呢?你真的很缺钱吗?实在不行我可以借你的,你慢慢还,不要你利息的。真的,不管你怎么对我,今后还愿不愿意回到我身边,我都不能容忍你在这种地方作践自己——”

    林昱说着说着,还状似含情脉脉地抚摸上了程肯的脸,程肯眉毛一皱,再度把林昱的手拍开,而林昱变本加厉,双手捧住她的脸,凑了上来,程肯拼命挣扎,林昱带着酒气的唇却已经贴上了程肯的嘴,程肯手拼命推开他,林昱死咬着不动,程肯怒气上涌,膝盖一弯脚往上一提,脱下高跟鞋就像林昱砸了过去,程肯甚至能够听到林昱脑袋瓜和鞋板嘭的一声闷响,细滑的鞋跟程肯压根握不稳,从程肯手中滑了出去,不偏不宜,正好又砸到不远处低头发短信的男人的手臂。

    男人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场变故吓呆了,看了看程肯这一处,又看了看地上的那只黑色高跟鞋,又看了看自己沾上灰的白色衬衫,觉得一切都有些不可思议。

    “程肯!”林昱大喊了一声,那个男人似乎刚回过神,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下,又仔细地打量了程肯几眼。程肯没有心思理会陌生人,眼光都懒得给一个,抱着手臂靠在墙上,冲林昱道:“林昱,我真没心思陪你玩这种浪子回头深情款款的烂把戏,我看够了。你大概觉得分手之后,前女友还是你的所有物,还应该念着你、挂着你、求着你才对,不然就太不给你林昱面子了。怎么的,你属狗的,这酒吧你撒尿占了,你能来消遣,我就不能了?”

    “程肯。”林昱气得嘴唇发抖,“你不要不识好人心。”

    “我不识好人心,呵呵。”程肯抱着手臂,也并不想跟林昱解释太多,她只觉得体力有些透支,单脚踩着高跟鞋又特别累,她单脚跳到了自己飞落的鞋子边上,捡起来穿上之后,挺直腰板恢复了自己的气势,走了几步推开了后门,道,“林昱,曾经跟你在一起,是我最后悔的一件事。”

    “程肯,你他妈的——”声音被隔绝在狠狠摔上的门外。

    ***

    谢易铭平日都在国外跑的时间多,回国的日子少。这阵子演出忙完了准备歇一阵,回国没几天恰巧赶上发小陈楷的生日派对。陈楷父母从小跟谢易铭家长认识,算是谢易铭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友了,虽然陈楷选的地点谢易铭不喜欢,但也不能不给他面子,于是就跟着来了陈楷在D大调的生日派对。

    谢易铭也是不懂陈楷。规规矩矩地在家里办一场派对,大家穿着干干净净的,互相不咸不淡地碰碰酒闲扯几句不好吗?无聊了还可以站在请来的乐队旁边数他们弹奏错了几次呢,然后还觉得无聊就可以吃点广式小点心就回家。为什么要“逃出束缚,放飞自我”来这种乌烟瘴气闹腾的地方呢?闹得谢易铭进来了之后找了半天才找到陈楷的包厢,所幸在的都是几个相熟的发小,谢易铭还算心中稳了些,冲几个相熟的人点了点头,然后就拿着一杯鸡尾酒在角落里不说话。

    几个发小也是许久没有见到谢易铭了,也知道他从小不爱说话不爱搭理人的德行——也不是高冷,他就这种脾气。楚岸止上来先给谢易铭敬了一杯,问:“这次回国呆多久?”

    谢易铭看着他,诚恳道:“看情况吧。”

    “哦,上次我在伦敦出差,赶上了,去听了你的独奏会。不过后面看你在接受采访就没去打扰你,演奏得很棒。”

    谢易铭也没有谦虚,略一点头:“谢谢。”

    楚岸止侧身往旁边指了指,身边的女孩子身材高挑,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显得文静而高雅:“我本来不打算带汀兰过来的,”楚岸止一脸无奈的表情,“不过这丫头听说你要来,非缠着我要我带上她。”

    楚汀兰听了楚岸止的话,两颊飞过一丝粉红,冲她哥哥嗔道:“哥,别说了。”

    谢易铭介于这句话不是问句没有啥回答的必要,就沉默了,看着他俩不说话。楚岸止呵呵笑了一下,又道:“汀兰小时候也喜欢粘着你,易铭你还记得么?每次在家里哭鼻子,我都吓唬她说,你再哭就不带你去易铭哥哥那边玩了,然后她就不哭了。”

    谢易铭想了想,事儿他是记得的,他从小记性就好。不过感觉也没什么好说的,他回想了一下楚岸止的话,是有个问句的,于是便回道:“记得的。”

    “汀兰最近在写一篇关于现代小提琴演奏的论文,有些观点想请教一下你,我就把你联系方式给她了,到时候小丫头找你,你可别嫌烦啊。”

    谢易铭瞅了楚汀兰一眼,楚汀兰被他一瞅,脸更红了,冲他笑了笑。谢易铭心想:是学校没有数据库权限还是不会用搜索引擎?有问题不问教授问他干嘛?自己万一觉得烦了咋办?

    然后楚汀兰就自然而然地在谢易铭旁边坐下了,声音柔柔弱弱的,开始跟他聊一些小提琴的事情:“易铭哥,你最喜欢的小提琴家是哪个啊?”

    “亚莎·海菲兹。”

    “哦好巧!我也最喜欢他了,我最喜欢的那首是他演奏的贝多芬小提琴协奏曲……”

    谢易铭一向很有礼貌,有问必答,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不觉得无聊。他眼里是看着楚汀兰的脸,心思却有些飘远了。楚汀兰跟他相处的其实不算多,而且都是他十岁以后的事情了。他三岁开始练小提琴,六七岁之前身体都不好,容易生病,七岁的时候还休学了一年。那一年他倒是认识了一个很好玩的小姑娘。说来也巧,那个小姑娘的生日,应该也是今天,跟陈楷是同一日。

    谢易铭六七岁诡异地体弱多病,上了几趟医院查来查去,各种光、各种检查都做过了,都没查出什么大毛病,只是一天到晚感冒、发烧、过敏。于是谢易铭出门的时光就少了很多,大部分时间要么在练琴,那么在院子的亭子里看书。

    “哥哥你在干嘛呀?”

    谢易铭还记得那时候是夏天,大多数时间都燥热得慌,他在空调屋里闷了几周,方才盼来一场大雨。傍晚的天气已消了暑,谢易铭坐在张妈擦干净的亭子里看书。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的淡香和栀子花馥郁的香气。

    然后谢易铭在这样的场景中听到了一声脆甜的声音,像是雨珠凝在荷叶的边缘,池塘里的小鱼碰了一下荷叶根,便滚落到了水面,溅起小圈的涟漪。他疑惑地扭过头去,看到一个穿着花色连衣裙、绑着小辫子,脸上花得都是泥,灰扑扑的脸上只见眼珠子咕噜噜地转,见了他望过去,笑嘻嘻的:“哥哥我能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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